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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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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酒类市场监管的通知

2012年9月20日

各县区酒类管理部门:  
  2012年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各县区酒类管理部门要加强酒类市场管理,保证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酒安全,保持节日市场繁荣稳定,现就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酒类市场监管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酒类行业管理工作。酒类商品是特殊的食品,直接关系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酒类监督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和省、市历来非常重视。酒类市场是否稳定、酒类商品是否安全、假冒伪劣酒是否泛滥,不仅考验我们的执政能力,也反映了我们的行政执法水平,并且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要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到“保质量、保市场、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
  二、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从9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各县区酒类管理部门要深入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食杂店、酒店及农村小卖部等场所进行执法大检查,要确保不留死角。要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酒类随附单和备案登记。特别是检查农村市场、名烟名酒店和名酒专卖店等。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市场氛围,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全市节日期间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1、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开展对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未办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2、加大检查随附单执行力度。要全面检查酒类批发经营者购进和批发销售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和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酒类零售经营者购进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随附单》;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随附单》的行为;酒类经营者填写《随附单》是否真实;酒类经营者是否妥善保管《随附单》,建立台账,严格管理。各酒类经销企业随附单管理都要建立台帐,要按品种、进货企业分类,有目录,用文件夹装好,以利检查。对未按要求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的酒类经营者,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的中上限予以处罚。
  3、各县区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标语等宣传手段,加大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酒类登记备案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酒类流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酒类流通企业,要严格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杜绝乱罚款现象发生;要切实加强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避免重复检查、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话号码对社会公开,妥善处理举报案件。请各县区酒类管理部门要将节日期间检查结果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酒类稽查大队。
  联 系 人:张文娟
  电子邮件:dqjlgl@163.com
  电    话:6374990

 

  来源:中国大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