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05月01日
公司资讯
正文
海伟酒类交易市场驰名商标LV LOUIS VAINQUEUR(路易王)维权成功
2014年2月18日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8110193号“LV LOUIS VAINQUEUR”商标异议复审出具裁定书(商评字【2013】第145564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裁定“LV LOUIS VAINOUEUR(路易王)”与“人头马路易十三LOUIS XIII DE REMY MARTIN”、 “LOUIS XIII BRAND” 、“LORIS XIII DE REMY MARTIN”等商标未构成近似。“LV LOUIS VAINOUEUR(路易王)”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任何条款的规定,驳回异议人路易十三LOUIS XIII DE REMY MARTIN等的请求,核准“LV LOUIS VAINQUEUR(路易王)”商标由海伟酒类交易市场注册。
海伟酒类交易市场是中国唯一取得交易市场资格的进口酒类交易平台,创新运营模式被业内称为“海伟模式”,获得国家商务部、各地管理部门、全国消费者的广泛认可。 “ ”是海伟酒类交易市场运营以来首批品牌之一,在海伟酒类交易市场合法规范平台的经营下,其超过20年陈酿的高品质,已获得全国各地消费者的认可,成为家喻户晓的高端品牌,也是全国直销中心经营不可缺少的品牌。